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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累积影响法追溯调整

来源:合肥庐阳区仁和会计    时间:2018/12/21 13:22:42

  新执行的收入准则为核心的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为震撼的是收入确认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以下是有合肥庐阳仁和会计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特别是新准则控制权转移为标准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对于收入的确认、计量以及很多特定的交易和事项新的收入准则给出了具体指引,并要求企业充分披露与收入相关的信息,将有助于指导实务操作,满足企业收入核算的实际需要,提供更加可靠、可比、透明的收入信息,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投资人、监管机构等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第122条明确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2)这种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企业会计制度第124条指出:企业按照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应按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如果没有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企业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政策时,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在采用追溯调整法时,应当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它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但不需要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第125条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指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项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假设与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累积影响数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各步计算获得:

  步,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第二步,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第三步,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如果需要调整所得税影响金额的);

  第四步,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第五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天雷滚滚的季节到了,一切经济理论早就定义,商业资本仅仅是社会利润的实现者不是创造者,创造社会利润的产业资本,商业资本仅仅是产业资本让渡给商业资本的那些绳头小利而已,仅仅是佣金、代理费、场地费、管理费等,怎么可能颠覆实业资本?没有实体产业创造和提供的产品,商业有何作为?但是不要脸的这些投机倒把商自己烧钱亏损累累,利用准则界限不清,将客商收入利润作为自己的收入利润,溯本清源的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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